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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立遗嘱能够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44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财产立遗嘱能够吗?

离婚财产立遗嘱能够,但是只能够处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的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能够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能够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能够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能够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能够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立遗嘱的程序是怎样的

遗嘱,是按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对生产财产进行处理的承诺。立遗嘱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起,遗嘱即开始生效。

合法的遗嘱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及危急时的口头遗嘱。在这些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不代表必须公证,只要符合要求,自书遗嘱同样有效,且不是必须公证。

由于遗嘱的种类不同,立遗嘱的程序也略有不同:比如,自书遗嘱,由本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上日期即可;

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公证遗嘱,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或当事人行动不便,也能够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人住所办理。

三、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能够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能够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在当代的社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对财产拥有的一种处分等相关的权益,如果说想要关于自己所拥有的财产订立遗嘱的话,那么需要确定一下哪些是属于自己的财产,这也就意味着首先是需要进行析产的手续办理,之后才能够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离婚财产立遗嘱能够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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