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我国遗产独生子女怎么继承

发布时间:  浏览: 194 次  来源:网络

一、我国遗产独生子女怎么继承

在父母有意愿由独生子女完全取得房产的所有权的前提下,实际上有两个比较简单易行的途径可以实现,即生前过户和立遗嘱。

1、前过户

生前过户即在父母去世前,将房产先行过户至独生子女名下,父母去世后,该房产便不可作为父母的遗产被其他继承人继承。

生前过户大致有两种方式,即买卖和赠与。两种方式各有利弊,需要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2、遗嘱

遗嘱是指父母在生前做出的对其去世后遗产分配的意思表示,于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如果数份遗嘱内容相互冲突,以公证遗嘱为准。鉴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被篡改、伪造、销毁的可能性较大,实践中还出现侄子在姑姑去世后未火化前用姑姑的手指在遗嘱上摁手印将房产过户的极端例子,因此,房产交易中心一般只认可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持未经公证的遗嘱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房产交易中心不仅要求出示父母去世的证明,还需要父母的继承人做出放弃继承的声明并做公证,程序繁琐,甚至有些不可能实现,导致兄弟翻脸,亲戚成仇。

因此,父母去世前,在征得父母同意的前提下,将父母的真实意思通过公证的方式固化,避免父母去世后由于继承人争夺房产而引起的不必要的纠纷。

二、遗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三、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1、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

2、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

3、申请人持社区工作站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证;

4、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无误的,即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中登记,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

先看父母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办理继承。无遗嘱前提,规定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房产份额。以上就是关于我国遗产独生子女怎么继承的相关介绍。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在线沟通。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