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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后遗产增加部分归属于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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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后遗产增加部分归属于哪个?

遗产增加的部分归属于遗产的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具体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立遗嘱,立遗嘱就按遗嘱继承人来继承,如果是没有遗嘱,那么就直接按照法定来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遗嘱的继承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的原则

(四)照顾分配的原则

(五)鼓励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间的扶助的原则

因此如果立了遗嘱,那么被继承人他的财产就按照遗嘱来继承,而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被继承人的财产就按照法定的顺序来继承,如果继承了遗嘱之后,遗产有所增值,不管是怎样的增值部分都是归属于继承了该部分遗产的当事人。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遗嘱后遗产增加部分归属于哪个?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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