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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33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总的来说,土地从始至终都不是私人财产,而且,农村的土地基本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在男女结婚之前男方家承包的就有土地,女方嫁到男方家以后土地也不会变多,所以,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只能分割利用承包土地取得的收益。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

二、分居多久判离婚?

1、法院如何认定夫妻分居。

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只是名分。因此,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2、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间义务的。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法院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

(3)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要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的话,那么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中还有证据材料的,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必须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手法当时的感情确实已经达到了破裂的程度,这样才能处理。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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