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对婚姻续存期内父母出资购房的定性做出了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婚姻关系续存期内“继承和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价高昂,一般情况下小家庭的第一套房都需要父母的资助,这笔出资的性质,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属于赠与,当然并不排除在某种情况下也属于借贷行为。
一旦明确在婚姻续存期内父母出资属于单纯的赠与行为,这笔款项应当被归到共同财产行列,在离婚时也应当平均分配,如果是属于借贷行为,则应当在还清父母借贷的情况下,对该房产进行分配。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仅仅因为子女婚姻恶化,父母将赠与行为主张为借贷行为,要求另一方归还相应房款,法院一般不会认同。
房产分配时,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即便一方并未登记而已应当享有相应的权利,法律会尽量保持登记和未登记夫妻双方的相对平衡,而并非以往我们经常认为的,只有被登记在房产证上才能拥有支配房产的权利。
当然如果是在婚前由男方全款买房,那么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的名义对房子进行定性,女方无权占有划分。
综上所述来看,房产的划分,一般应当看出资的性质,对房产的贡献程度,从而综合考虑财产分割的比例,所有的一切都应当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当然如果离婚夫妻双方已经协商好,并签订协议,一切应当依照协议进行划分。
对于父母婚前出资买房离婚后如何办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父母婚后部分出资,儿女还贷的房子如何分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