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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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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有孩子的夫妻双方离婚的,在对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进行确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存在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的,但是如果是一方确实存在经济压力或者是支付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但是有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是不可以剥夺其的定期探视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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