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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可以分给子女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8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财产可以分给子女吗

不可以,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的孩子无权分得家产。当然,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个人财产,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将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离婚财产是不可以分给孩子的,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想要将其中一部分的财产分给孩子的,可以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这部分财产就不再进行分割了。

夫妻俩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房子在子女名下,办离婚手续时不能进行分割,父母婚内的共同财产也不能分给孩子,不符合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婚内财产拥有平等处分的权利,离婚时需要协商分割这部分财产,若是存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也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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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民的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双方如果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要执行协议就相当于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础。

男女双方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部门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

夫妻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当场有效,在离婚协议书中应该明确财产归属问题,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双方可以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

签协议办离婚是最快的方式,离婚协议书中需要有双方的签字,能够表达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愿,要携带协议书,离婚所需要的材料,去民政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之后,协议书产生法律效力,可以约束夫妻双方的行为。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离婚财产可以分给子女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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