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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的数额怎么确定?

发布时间:  浏览: 159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抚养费的数额怎么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综上所述,夫妻办理离婚,在抚养权上面发生纠纷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法院受理抚养权案件,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结合考虑离婚双方家庭环境、经济收入、抚养条件等因素,如果孩子比较大,还应当适当考虑孩子个人意见。

嫁妆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嫁妆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这是由女方的家人在婚前赠与给女方的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拥有,但如果在结婚之后给予的,从而也没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就可以被列为夫妻共同财产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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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财产分割两年后有异议可以起诉吗?

离婚财产分割两年后有异议不一定可以起诉,可以结合以下情形分析:

1、离婚后发现对方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两年后有异议可以起诉。这是由于此时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且即使超过诉讼时效,也不丧失起诉权,丧失的仅是胜诉权。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若是以自己被对方胁迫才签署财产分割协议为由起诉,且不能证明胁迫事由消失不超过一年,那么起诉请求不会被法院受理,这是由于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对于在结婚后、离婚前已经积累了共同财产的,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前,一般都会采取协商、或者是起诉的方式,确定共同财产的处理方案。当然,即使方案已经确定,在离婚后,双方依旧有可能对财产的分割产生异议,此时依旧可以向法院起诉。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抚养费的数额怎么确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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