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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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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起诉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6、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7、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综上所述,法律没有被规定过父母包办的婚姻是无效婚姻,而且结婚登记本身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如果并没有任何人强迫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机构领结婚证,也不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关系。即便是受胁迫结婚,也应该在胁迫行为终止以后的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关系。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婚姻无效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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