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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49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离婚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相关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是给您整理的关于离婚分割财产的内容,该内容总结下来是这样的: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即小产权房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也是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

如果您对此还是有些疑惑,可以登录我们成都网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进行了解。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二、半路夫妻离婚分配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诉讼财产分配时,法官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分配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半路夫妻的财产及赡养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夫妻俩办离婚分割财产,需要遵循有利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对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的需要,还要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婚内共同财产来说,是需要均等分割的,最好一人一半。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共同财产包括哪些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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