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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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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比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会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比如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会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被继承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第1-4项,是必备的材料)

5、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上的房屋是自然合法取得的,会作为遗嘱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只能继承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

在我国的遗嘱继承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不管是何种类型的遗嘱,只要是订立遗嘱的,都是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需要注意的是,遗嘱的被继承人在书写遗嘱时,财产分割是要进行清楚地划分,需要进行公证的也要及时的进行公证。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农村房屋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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