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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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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收养人满足要求;

2、送养人满足要求;

3、收养人满足要求;

4、收养收养自愿。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已经解除了夫妻之间的关系的话,那么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的话,就是属于单身,单身如果要领养孩子的话是有一定的限制性的条件的,尤其是对于单身的男性来说,与领养的孩子之间是需要达到40周岁以上的,这是限制性规定。

对于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是如何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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