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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20 次  来源:网络

一、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即生效,有异议的一方即使向法院提起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的,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特别注意,避免出现后悔无门的情况。那么,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1、首先,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

2、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

3、最重要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了。切忌图省事出现,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

4、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切莫心急签订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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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认定

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的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的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的范畴。

因为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一)意思表示不真实;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这种民事行为从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并不需要等待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无效或者法院裁定无效,它是不附条件地当然无效。

所以人民法院在审理或执行这类债务案件时,不应受这种虚假的民事行为(财产分割协议)束缚,更不能承认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应当依法将债务人原来的夫妻共同的财产清偿共同债务。

即该债务由债务人与原配偶共同偿还。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将共同财产无偿转移给另一方,造成债权债权无法实现的,可以认定夫妻离婚恶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财产转移行为。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民法典中要怎么认定以离婚形式逃避债务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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