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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可以分割财产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5 次  来源:网络

1、离婚冷静期一般不可以分割财产。

这是由于法律并不支持分割婚内财产,而在冷静期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没有结束。但若能够拿出另一方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之后,可以提出分割财产的请求。

2、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

(1)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离婚冷静期并不会是必须要分开。

这个看夫妻双方自己的意愿。法律只是规定提交离婚申请后有三十天的冷静期,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双方要到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离婚证。并没有强制要求夫妻冷静期分开。

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常都会积累一些共同财产,若是男女双方最终选择离婚,那么通常需要采取协商、或者是起诉的方式确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在协商的时候,男方或者是女方也可以直接表明自己想想要放弃分割财产的权利。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夫妻离婚钱财要怎么样分配?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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