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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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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来讲,就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才行,不然最终可能无法判决夫妻离婚。

总的来说,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完全可以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只是开启了离婚漫长之旅的大门,离婚远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司法实践中,既要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要保障患有精神病一方的各项权利。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结婚后配偶一方精神病能不能离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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