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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要求一次性付清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52 次  来源:网络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要求一次性付清吗

首先法律是没有限制的,没有说一次性付完全部抚养费就不行。抚养费的支付时间双方是可以协商的,如果双方同意一次性付清也没什么问题。

如果一方有以下这几种情况之一的,请求一次支付子女抚养费,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大:

1、离婚时有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存在吸毒、赌博或其它违法行为,可能以后会挥霍财产或产生重大债务的。

3、支付抚养费一方涉及刑事案件,在逃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

4、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是外国人或者有可能移居国外。

我国法律规定在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上是以定期给付为原则,一次性给付为例外。法院在判决抚养费时,一般都是判决定期支付,对一次性支付很慎重。判令一次性给付全部抚养费,首要考虑的因素应当是义务人是否具有给付能力。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其实就是预付抚养费,金额会比较大,对大多人而言,并无一次性给付大额抚养费的能力。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不能为了保障子女的生存需求而令父母陷于生活上的困境。作为抚养费给付方式的例外规定,只有存在不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子女的生存权利将得不到有效保障,甚至受到严重威胁,具有一定程度的现实紧迫性的情形,才应当判令一次性给付。

二、抚养权归一方,但却是另一方实际抚养,抚养费怎么给?

抚养权归于一方,但实际是由另一方在抚养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便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也可以抚养孩子。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都是即便是获得了子女的抚养权也不愿抚养子女,才会将孩子丢给另一方抚养。

所以,实际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子女日常生活所必须的费用。如果实际抚养子女的一方提出变更抚养权,根据抚养权变更原则,为了维持未成年子女成长环境的稳定以及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法院一般会支持实际抚养方的请求。

三、双方约定共同抚养,但有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抚养费该怎么给?

共同抚养是指双方对子女均享有抚养权,有义务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教育费等日常生活费用。但是约定共同抚养最好是有这几个前提:

(1)符合父母双方以及子女的需求,最重要的是听取子女的意见;

(2)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等方面较为接近,不会因为一方抚养条件明显好于另一方而出现争取单独抚养的情形;

(3)共同抚养的具体安排应符合实际教养情况,如轮流照顾、轮流居住、一方出钱另一方负责教育等

如果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共同抚养,但另一方不想履行实际抚养义务,也不愿支付抚养费,那么实际抚养的一方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去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按照协议内容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要求一次性付清吗?其实是可以的,但具体是否真的需要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若无法协商一致,并且确实存在需要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特殊情况,那么起诉到法院也是会得到法院支持的。要是你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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