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若有以上32条所列举的情况,就可以直接判离婚。如果实在未到非离不可,那就得在第一次诉讼后,六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再次起诉离婚的,一般要在六个月以后才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离婚,不受期限限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第一次诉讼的被告起诉离婚,不受期限限制。
男女双方如果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那么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的民事起诉状,还有就是相对应的证据材料,同时还需要进行注意的就是第一次离婚不成,第二次再次离婚的话,需要经过六个月时间,这是属于时间方面的限制规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离婚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