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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手续后财产如何分配?

发布时间:  浏览: 152 次  来源:网络

一、办离婚手续后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工资,奖金。工资和奖金是夫妻双方在日常劳动中获得的报酬,不管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其不仅包括工资、奖金,还包括各种形式的报酬收入,诸如红包、礼金、津贴等获得的货币,这些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都归夫妻共同所有。

财产分割起诉状的专业性强,最好委托律师代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在离婚时需要均等分割;在结婚之前,一方全款出资购买的房屋,且房产证在自己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办理离婚手续时不需要进行分割。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二、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1、主体要件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

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合意要件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

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其他要件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

“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

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

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离婚协议书自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书生效后长期有效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具体的规定如上。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办离婚手续后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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