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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拒绝探望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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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认为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实践中,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1.父母对子女具有侵害或者犯罪倾向行为;

2.父母有可能劫持、胁迫子女;

3.父母有恶习或者有不良道德倾向;

4.父母有严重传染病;

5.父母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此外,探望权和抚养费支付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论父母是否享有探望权,其均享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不论父母是否支付抚养费,其均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不享有探望权。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对子女的抚养费支付,应根据父母双方的实际收入和能力及子女的实际需要,同时亦应兼顾子女的身心健康和适时需求。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一方拒绝探望如何办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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