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共有财产必须以家庭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基础,离开这一基础,家庭共有财产将无从谈起;
2、家庭共有财产必须是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取得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起来的财产;
3、家庭成员各自所得财产在有约定的情况下方为家庭共有财产;不少人认为,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共同或各自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家庭共有财产,这一观点是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类推而来,是有误的。认定某项财产是否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着眼点在于是否存在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共同所得的事实,故家庭成员的个人所得非依约定不成其为共有。
4、家庭共有财产的权利主体可以是全体家庭成员,也可以是部分家庭成员,具体情况应依财产的来源而定。将家庭共有财产仅定位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是不准确的。
5、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无份额之分。只有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6、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家庭成员之间另有约定外,对于家庭共有财产的使用、收益和处分,应由家庭成员协商一致进行。
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离婚,那么分财产的当事人就是夫妻双方彼此。夫妻双方的父母和子女都是不能够参与到财产分割当中的,如果是要将财产分配给其他的亲属,那么需要由财产分割完毕之后双方自行决定,也可以订立遗嘱来分割遗产,但在离婚时是不考虑这些的。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子女可以与父母分割的家庭共同财产有哪些特征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