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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争议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12 次  来源:网络

一、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争议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事实上,法律也没有规定过离婚时必须要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且抚养费也不一定是支付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成年的子女还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父母仍然要承担抚养义务。在夫妻离婚时,抚养费的标准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

二、离婚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离婚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怀孕期间赚的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要考虑财产的决策时间,要看双方是否存在特殊的约定,如果没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共同管理,若是办理离婚手续,要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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