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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请求分割财产的诉讼流程是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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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由此可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根据本人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因,原告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因为婚内财产分割纠纷造成夫妻感情破裂,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这需要原告根据具体情况阐述清楚本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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