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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应提交的材料是如何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23 次  来源:网络

一、登记离婚应提交的材料是如何的?

1、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2、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3、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实际上目前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并没有规定有什么快速离婚的方式,如果其中一方当事者同意离婚的话,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来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但目前是需要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如果是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就由人民法院来判决,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二、假离婚的表现及如何取证

假离婚的表现其实非常的明显,就是冲着利益去的,一般假离婚都是涉及到买房的问题是比较普遍的。一般的目的就是离婚后享有购房资格,一旦房子购买成功后,两个人又去婚姻登记处复婚,这样的情况很明显的就是为了逃避国家房产管控,属于为利益而假离婚的案例。

取证比较困难,因为夫妻之间因为感情不合离婚很正常,这是法律也无法干预的,但是在离婚后又因为清醒彼此之间还有感情然后复婚更是合情合理的,所以在说单纯的就是为了买房子而假离婚,这种取证是非常难的。

目前我们国家关于假离婚这方面是有规定的,离婚的时候,如果是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都是会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并不存在着嫁离婚,一旦解除了夫妻之间的关系,那么就是属于单身的状态。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假离婚财产不分割是否能够?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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