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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应该有什么内容

发布时间:  浏览: 149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协议书应该有什么内容

应该载明的内容有:

1、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离婚银行会追债。只要是到了还款的期限,那么银行是可以行使这样的一种要求对方还款权利。法律规定了,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一些债务基本上都是可以认定成为夫妻共同的债务的,当然如果是其中一方所借的钱并且也没有对方的签字,确实而且这样的一种借款都不是用于家庭支出的话,是不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所以需要个人偿还。

二、离婚登记要注意什么

实践中处理离婚登记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离姓台,双方因财产、子女抚养发生纠纷,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处理的问题。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又对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根据审判实践中的做法,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离婚登记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情况,发生纠纷的原因和理由,给予审查处理。

(2)夫妻双方为了各自的或共同的目的进行假离婚登记,后发生纠纷,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的问题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

综上所述,离婚一般情况是是在婚姻登记处办理,但离婚也是可以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址的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前提是带的资料要稍微比在管辖地多一些,且双方还可以通过诉讼来进行离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离婚登记的管辖的特殊规定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协议书应该有什么内容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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