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不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42 次  来源:网络

一、不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婚姻机关可不予受理: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主要包含两种情况:

(1)、结婚登记所在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

(2)、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但是已经结婚的。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2、离婚协议上没有达成一致的。《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且协议必须载明双方离婚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婚姻当事人不能就上述事项达成协议的,婚姻机关可不予受理。

3、单方或双方是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情况的离婚应该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由于登记离婚需要双方达成离婚意愿一致。因此,要是离婚任一方或双方均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处理表达真实意愿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须共同签署《离婚登记申请书》。由此,可以视为当事人属于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商一致的协议。

二、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双方都去吗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双方都到场。

在办理离婚房产转移过户时,需要由男女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若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除了要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及复印件、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等资料外,还应该提交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需要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需要注意判决书中必须要明确房产归属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单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双方需要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后可到民政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务必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可以参照常规买卖流程,通常仅需一周左右时间。离婚房产过户过程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这个过程没有复杂的手续,按照房管局相关要求做析产登记即可。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就彼此对房屋所占的分割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先过户房产还是先离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不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