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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
夫妻二人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明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由该方承担还款义务并返还对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同时约定在还清贷款可以过户时,对方应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2、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除外。
因房产证在婚前便已办理,应认定是婚前财产。
房屋其余贷款是夫妇婚后共同偿还的,房子在婚后增值的部分,应视为二人的婚后共同财产。
3、甲乙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按揭房,但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虽然甲方出资,但该房登记在乙方名下,则该房屋仍应为乙方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也为乙方个人债务。
但对于首付款中属甲方的出资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甲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有贷款夫妻过户房产,房屋处于还贷期的,要偿还了贷款后才能过户房屋,但如果当事人和银行协商一致的,可以转按揭,银行出具证明后,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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