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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独生子女如何继承遗产?

发布时间:  浏览: 109 次  来源:网络

一、父母过世独生子女如何继承遗产?

1、独生子女在继承死亡母亲遗产的时候,需要提交母亲生前订立的有效遗嘱、或者是证明自己与死者是母女关系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独生子女继承遗产主要存在几方面困难:

(1)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未成年独生子女由于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行使权利和提起诉讼,在确定监护人之前,继承其父母的遗产就更存在着现实的障碍。

(2)因继承人要求继承的遗产绝大多数是父母生前以自己的名义在银行开户的存款。父母去世前又没有就财产进行说明的,继承人很可能拿不到存折或者不知道存折、信用卡的密码。而遗产在继承开始后实际分割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状态,银行因无法确定继承人是否为唯一权利人而不愿为其办理支取存款及办理挂失支取手续,从而导致继承人无法实现继承权。

(3)即便有证据可以证明独生子女为唯一合法继承人,银行鉴于自身规章制度的原因,经常存在不积极配合权利人行使继承权的情形。

二、遗产继承纠纷发生后一定需要起诉吗?

1、遗产继承纠纷发生后不一定需要起诉。

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如果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协商一致;或由于继承人年老体弱、居住在国外、外地等情况,自行去派出所或者其他单位取证困难的,建议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对于取得继承的法律文件也不迫切的,还是建议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现在很多法院有诉前调解程序,办理流程顺利的话一般在一个月到二个月之间也能办理完结,调解结案的话,诉讼费用可以减半收取。

2、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死者的债权是否属于遗产?

1、死者的债权不一定属于遗产

债权是否可以继承要根据具体的债权形式不同导致的答案不同。债的发生原因有很多,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之债等。债权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等,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会随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续享有。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

(1)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其由于进行管理或服务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样在无因管理人和由于无因管理而受益的受益人之间便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无因管理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由此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有权请求无因管理受益人偿还管理或服务所花费的费用。

(2)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失而获得利益。

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如果受损失人死亡,其继承人也可以继承因该不当得利产生的债权,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其取得的不当得利。

3、因侵犯财产权而产生的债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未表示要求赔偿,也未表示不要求赔偿而死亡,视为要求赔偿。如受害人生前已明确表示要求赔偿、或者可以被认定为要求赔偿的情形,则其继承人当然可以继承请求权请求侵害人赔偿。

不管是独生子女,还是其他的公民,只有是确定自己具有遗产继承资格,才可以按照一定的流程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如果对父母过世独生子女如何继承遗产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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