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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必须要结婚证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4 次  来源:网络

一、办理离婚必须要结婚证吗

这取决于结婚证是怎么“没了的”,这主要有:

1、夫妻领取结婚证后丢失的;

2、男女双方从未领取结婚证。

在第一种情况下,夫妻是当然可以离婚的;在第二种情况下,不是合法的夫妻,则不能离婚。

结婚证丢失后,没结婚证怎么离婚?

1、协议离婚

结婚证丢失后,夫妻有两种方法来协议离婚:一种是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结婚窗口)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相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存档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另一种方法是不需要补办结婚证,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

若是起诉的一方结婚证丢失,起诉的一方可先到原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找婚姻档案或委托律师去民政局调取结婚档案即可,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然后起诉离婚的一方拿着本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即可。

二、登记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民法典实施后,登记离婚程序如下: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双方同意的话能接着拿到离婚证吗

离婚双方同意的也不能接着拿到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也就是说夫妻不能够在当天拿到离婚证。夫妻双方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第三十一天开始可以领取离婚证。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办理离婚必须要结婚证吗?如果夫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那此时自然需要用到结婚证。若仅仅是同居关系,此时没有结婚证,而双方所谓的“婚姻”关系也是不被认可的,那么就不需要结婚证。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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