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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婚姻无效的起诉书应载明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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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子女是父母的近亲属,如果父母是因为重婚或者未到法定婚龄造成婚姻无效的,子女不能作为请求权人,因重婚造成婚姻无效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利害关系人或者重婚关系中的当事人及受害人,未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及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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