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局给的离婚协议书法律效力
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肯定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男女双方在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等情况进行明确的认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遵照执行,如果一方违反条款的,另一方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所以离婚协议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当然,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不会像一般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对所附条件、所附期限表达得那样明确,但不管其表述如何,离婚协议应体现这些内容。
二、女方提出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首先,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男方还是女方提出离婚,对离婚房产分割并无直接影响。
其次,双方离婚时针对房产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的,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来处理:
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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