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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结婚前隐瞒离过婚有孩子的事实,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05 次  来源:网络

一、老公结婚前隐瞒离过婚有孩子的事实,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

老公结婚前隐瞒自己离过婚有孩子的事实,不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事由有且只有三个,一是重婚,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是未到法定婚龄,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这三个事由以外的婚姻,均不属于无效婚姻。隐瞒自己离过婚有孩子的事实不属于这三个无效事由中的任意一个。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再婚后隐瞒离婚前有孩子另一方可以撤销婚姻吗

一方隐瞒婚前有孩子的,另一方是不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的,这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撤销离婚的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四)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五)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再婚后隐瞒离婚前有孩子另一方可以撤销婚姻吗

一方隐瞒婚前有孩子的,另一方是不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的,这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撤销离婚的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四)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五)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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