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有贷款的房子怎么过户?
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
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呢?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
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好子女抚养、房产及财产分割处理等事宜,如果存在房产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形,相关得房方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银行进行协商办理按揭贷款继续偿还相应房贷,另一方原则上不需要再承担房屋贷款偿还责任。
二、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时的分割如下:婚前按揭买房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离婚时房子应当分配给一方独自所有;婚前按揭买房婚后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离婚时按揭部分应当分配给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规定婚前个人买房若是全款买房,则是属于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不能分割的还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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