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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可以用婚后共同财产还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67 次  来源:网络

一、婚前债务可以用婚后共同财产还吗

1、婚前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不用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即不可以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

2、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承担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二、夫妻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法律准许夫妻双方对财产的所有关系进行约定,也包括对债务的负担进行约定,双方约定归个人负担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约定个人债务,可以与财产所有的约定一并约定,也可以单独就个人债务进行约定。举债时没有夫妻的共同约定,但是举债之后对方配偶追认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也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包括为保持配偶或其子女的生活产生的债务,为了履行配偶双方或一方的生活保持义务产生的债务,其他根据配偶一方或债权人的请求确认为具有此等性质的债务。例如,购置家庭生活用品、修缮房屋、支付家庭生活开支、夫妻一方或双方乃至子女治疗疾病、生产经营,以及其他生活必需而负的债务。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亦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方法是什么

1、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清偿,即以共同财产清偿。方法是:

(1)从夫妻共有财产中先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然后再对剩余的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即先清偿后分割的办法。

(2)先分割后清偿,即先分割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然后各自以各自分得的财产清偿分得的债务。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的方法进行清偿。

3、双方协议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及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欠债务,婚后一方为满足个人欲望确系与共同生活无关而负的债务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前债务可以用婚后共同财产还吗,如果想自然是可以的,如果不想也没有问题,因为婚前债务是个人的债务,并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因为在债务发生时并没有婚姻关系,所以此时的债务是可以不用承担的。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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