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遗嘱是否需要所有子女到场
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到场。
老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过子女的同意或见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老人立遗嘱需要所有子女都签字吗
不需要的。遗嘱人立遗嘱,其处分的是个人财产,不需要他人签字,更不需要经过他人的同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是否需要遗嘱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是否需要遗嘱,要看独生子女父母长辈是否健在而决定。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只有独生子女一个人在世的,是可以不用立遗嘱的;
如果有两个人以上在世的,因为所有人皆有继承权,如果子女想要继承房产,是需要经过其他继承人同意的,这个时候如要继承房产,是需要遗嘱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立遗嘱是否需要所有子女到场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