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
土地使用证不可以继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
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
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证不属于个人合法的财产,所以是不能继承的,但土地承包收益是可以继承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农村土地使用证
地使用证有两种: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这是用于农业生产承包经营的,这种证书一般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另一种是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种证书是国土部门签发的,也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如果你这块是地办第一种证书,只需在证书中载有这块地即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土地使用权能作为抵押物吗
土地使用权一般可以抵押。但是以下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抵押的:
(1)依法被扣押、查封、监管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没有达到开发强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存在纠纷、争议的不能抵押贷款;
(4)经风险评估后确定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较大的不能用于抵押贷款。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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