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父母离婚后跟妈妈生活,能不赡养生父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52 次  来源:网络

一、父母离婚后跟妈妈生活,能不赡养生父吗

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这种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终止。

因此即使子女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生活,对父亲也要尽赡养义务。

如果父亲对子女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向父母主张履行抚养义务或支付抚养费,但是却不能因父亲未尽抚养义务而对抗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二、孩子被收养后,亲生父母还能要求其赡养吗

孩子被收养后,与其养父母已经形成收养关系,此时,不需要再对其亲生父母承担赡养的义务了。

我国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三、孩子被收养后,亲生父母是否还能要求其赡养

孩子被收养后,与其养父母已经形成收养关系,此时,不需要再对其亲生父母承担赡养的义务了。

我国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父母离婚后跟妈妈生活,能不赡养生父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