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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已婚女儿不赡养老人应该如何办

发布时间:  浏览: 374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已婚女儿不赡养老人应该如何办

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请求女儿支付赡养费。我国民法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也即并不是所有子女不给父母赡养费的,父母都有权请求给付赡养费,因为现实中,有的父母在年老时有养老金,退休金,津贴,补助等各种收入,可以维持日常生活所需,因此,只有那些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才享有此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女儿赡养老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赡养老人的方面主要如下:

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2、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3、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4、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5、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6、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三、子女不赡养老人如何办

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

1、可以请求当地的居民委员会等进行调解;

2、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并强制执行子女给予老人相应的赡养费用;

3、如果子女拒不赡养老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涉嫌遗弃罪受到刑法的处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应当尊敬、爱护、赡养老人,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民法典已婚女儿不赡养老人应该如何办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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