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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前要了解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36 次  来源:网络

一、订立遗嘱前要了解什么

订立遗嘱前要了解的事项如下: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3、遗嘱应当对无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的订立形式有什么

遗嘱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一、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三、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四、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机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活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五、打印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

六、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订立遗嘱是什么行为

订立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指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即这种法律行为仅凭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无需得到对方同意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可以是向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订立遗嘱、放弃继承权、撤销委托代理、免除债务、追认无权代理等行为,皆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立遗嘱,是立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是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因为,立遗嘱不是和他人共同处分,而是自我决定、自己处分,不受他人左右,不是共同行为。立遗嘱时,并不存在对方接受或拒绝或协商的情形,不是双方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订立遗嘱前要了解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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