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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227 次  来源:网络

一、女方离婚,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不直接抚养孩子并且拒绝执行,可以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抚养费支付,如果是判决离婚,也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需要证明自己在抚养孩子方面存在下列优势:

一、证明自己的学历、收入水平、思想品质等方面由于对方,自己能够更好的教育孩子。

二、证明自己给孩子提供的学习、生活环境优于对方。如自己居住的地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

三、证明孩子更愿意跟随自己生活。因为法律规定,判决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

四、由于实践中,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所以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孩子长期跟随外祖父母生活,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

五、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出具孩子的出生证明证明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一般就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不过如果女方存在下列情况的除外: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男方不要女方出抚养费能吗

抚养孩子是夫妇双方的义务,一般法院会判决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给另一方出抚养费。

当然也有不出抚养费的情况。比如说,夫妻双方都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最终协商为要孩子的自己抚养,不需要对方出钱。这样的协商结果法院也是认可的。若是让法院判决,那肯定不是这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子女是未成年人,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另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需要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女方离婚,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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