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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如何办理离婚财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  浏览: 207 次  来源:网络

一、协议如何办理离婚财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约定离婚是指夫妻之间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达成协议,经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一种离婚方式。

如是协议离婚,需办理离婚财产过户手续:

(1),关于分割财产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书和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如果当事人一方申请登记,需要提交离婚财产归属公证的协议;

(4)财产证;

(5)身份证和复印件。

上面详细地为大家介绍了离婚房产过户如何办理,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流程,上面提到的房产过户资料,相信大家也注意到了,房屋过户的资料,也就是说想要离婚房产过户必须是在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才能办理离婚房产过户。

没有办好房产证的按揭房,在办完房产证后,如果对房产没有过户的,抵押公司可以先办理过户手续,然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

二、如何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方式和程序

协议离婚的方式:双方协订离婚协议,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协议离婚的程序:

1、准备离婚协议。

2、申请受理。双方需拿着离婚材料到民政局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30天满,第31天开始双方到民政局申请领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需要两人到民政局办理,携带两人的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约定好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婚生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等事项的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协议如何办理离婚财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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