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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抚养义务三个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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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抚养义务三个条件是什么?

夫妻抚养义务是没有三个条件的,而是两个条件,

夫妻间履行扶养义务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一方确实需要扶养;二是对方确定有扶养能力的。一方确实需扶养要扶养主要是指一方无独立生活能力,具体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不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对方确实有能力扶养,指应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应该是从婚姻中获得利益的一方,并且是有相应经济能力和经济条件承担给付的,可能通过物质上的资助等方式使另一方能够生活,摆脱困难境地。

二、夫妻不扶养,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自愿登记的男女婚姻是夫妻关系。配偶有互相支持的义务。具体的诉讼程序如下:第一,原告的诉讼主体应当是有条件的,即要求被告支付扶养费的一方应当是与被告有婚姻关系的一方,而不是其他第三方;有扶养义务的,应当具体写明被告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和身份证号;然后应该有一个明确和具体的诉讼请求,最初告诉被告如何承担责任和多少责任应该是明确和具体的。

一般而言,赡养费的提倡者应明确要求被告人承担赡养费,无论是按月或按年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同时,应明确要求被告人支付赡养费的金额;最后,写民事诉讼材料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认为人民法院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和被告的户籍的地方不一致的地方习惯居所需要习惯居所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扶养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提起诉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主张、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三、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

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双方可先行协商,若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会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如果双方就抚养费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参考双方分居期间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如果没有支付抚养费或者没有分居,那么则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二十二条

提起诉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主张、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夫妻抚养义务三个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我国法律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的夫妻之间是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的。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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