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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不赡养公婆是否犯法

发布时间:  浏览: 222 次  来源:网络

一、女婿不赡养公婆是否犯法

当事人可以追讨过去的赡养费,赡养费是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的,所以在不给付赡养费的情况下,老人是可以对以前的赡养费进行主张的。

赡养费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不赡养后爸是否触犯法律

赡养费用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所以被赡养人是有权追讨过去没有给付的赡养费用的。

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如果不履行义务的,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同时,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孙子不赡养老人是否犯法

孙子不赡养老人不犯法。

老人子女健在且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对老人没有赡养义务。但如果老人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老人有赡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是指义务人在保持自己家庭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尚有能力(余力)。若赡养义务人履行了赡养义务,不会影响到自己家庭的基本生活,则表明其具有负担能力。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需要赡养的父母也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女婿不赡养公婆是否犯法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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