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分割仲裁书是否有效
离婚财产分割仲裁书无效。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等纠纷不能仲裁。对于婚姻,涉及个人关系的民事纠纷,不能仲裁。即使双方有类似协议,仲裁委员会也会根据情况处理,不予受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二、财产分割约定不得再婚是否有效
财产分割约定不得再婚无效。
夫妻在财产分割协议中约定不得再婚的行为因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而不具备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2、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离婚协议书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财产分割仲裁书是否有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