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在婚内起诉孩子的抚养费吗
婚内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离婚后能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
离婚后是否可以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视情况而定:
1.如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子女由一方抚养并且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同时还不损害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2.给付抚养费的另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另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3.给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4.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另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能变更吗
子女抚养费在离婚后也是可以变更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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