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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发布时间:  浏览: 317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1、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夫妻间在离婚的时候不能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男方当然也有权利争取抚养权,双方在争取抚养权时,要根据各自及孩子实际情况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不过,在孩子已经满8周岁的情况下,双方都应该尊重孩子的意愿。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规定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或者孩子正处于哺乳期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母亲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1.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4.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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