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内容
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孩子发生突发的、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或人身意外伤害费用,而原有抚养费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有哪些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决定其归属,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法定情形;
2.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的子女,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个孩子的情况下,一般是一人一个;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要尊重子女的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哪些情况离婚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以下情况:
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2、特殊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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