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需要走的程序有什么
房产过户所需流程是: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完成过户。
房产过户所需材料是: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书;
4、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
根据《民法典》第211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继承权公证办理需要以下彩礼:
一、公证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果法定继承人中有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四、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五、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六、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七、放弃继承的继承人的放弃继承声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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