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过户手写遗嘱是否有效
满足相应条件后手写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可以产生法律效力,可以继承过户房产。
具体条件是:
第一、遗嘱只能处分被继承人死亡时合法遗留的个人财产,而不能处置他人财产。
第二、遗嘱内容要明确具体。包括遗产范围、遗产处置方式要明确具体,继承人要明确具体。
第三、手写遗嘱在书写时要求被继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充分的认知与了解。
第四、手写遗嘱要求被继承人亲自书写,内容也是要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
第五、遗嘱内容本身不能够附生效条件,否则所附的条件将会被依法认定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房产继承过户是否只有公证遗嘱才有效
房产继承过户并不是只有公证遗嘱才有效的。订立遗嘱可以采用公证、代书、自书、录音和口头几种形式,每种形式只要符合法定的要件要求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房产遗嘱如何写才能有效
房产遗嘱有效方式如下:
1、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必须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中所处分的房产,必须是自己个人财产,不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只能视为部分无效,对自己所依法享有的份额,才可以依据遗嘱执行,而不能适用于整个房产;
4、遗嘱的形式,要合法。
房产遗嘱不是必须进行公证的,但公证遗嘱的效力一般更强。公证不是房产遗嘱生效、成立的要件,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即使没有公证也可以办理遗嘱继承,但是具有完成民事行为能力的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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