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遗嘱要公证是否才有效
房产遗嘱并不是只有公证后才有效。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条件。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遗嘱,即使不公正也是有效的: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处分房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
4.保障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人权利,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房产继承过户是否只有公证遗嘱才有效
房产继承过户并不是只有公证遗嘱才有效的。订立遗嘱可以采用公证、代书、自书、录音和口头几种形式,每种形式只要符合法定的要件要求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自己写的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
当事人自己写遗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即便不公证,在遗嘱人死后该遗嘱也是有效的。如果是继承房产,建议最好进行公证。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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