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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子女需要赡养父母

发布时间:  浏览: 95 次  来源:网络

一、哪些情况下子女需要赡养父母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一般情况下,六十周岁的父母即需要赡养。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父母不赡养子女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可以起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如果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后,对方仍不执行法院作出的关于抚养费的生效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以予以15日以下的拘留。

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老人什么情况下需要赡养

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老人需要赡养。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一种具有长期性、持续性的义务。

父母虽已高龄但有养老金,养老金可以满足部分生活支出,对于父母要求增加赡养费的请求,要综合考虑到父母实际生活支出、赡养需求以及子女的经济条件、赡养义务履行情况等。

履行赡养义务的方式有多种,不仅包括支付赡养费,还包括精神安慰、生活照料、日常陪伴等。经济困难的成年子女仅仅以家庭贫困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方式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哪些情况下子女需要赡养父母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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